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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第三起命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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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深了,有的單位門口已經掛起了紅色的燈籠。從這裏望過去,看不太清楚,只能看到紅彤彤的一片,但足以渲染年關的氣氛了。

他嘆了口氣,今年的工作不太順,老板那邊拖欠的工資還沒有下來,真不知道這個年該怎麽過。慢慢地轉回身來,看著後面躺在地板上的女人,這個女人已經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,身上沒有穿衣服,下身穿著一條肉色的絲襪,一雙高跟鞋。

他看著這具屍體,越看越氣憤:你憑什麽這麽好運?開著車,住著房,憑什麽我就得租著地下室?他長長地舒了一口悶氣,算了,人都死了,我還計較什麽呢?想到這裏,他的嘴角又浮起了一絲笑意。只是在幽藍的燈光下,這種笑容尤為詭譎。

時間差不多了,他慢慢走過去,帶著勞保手套的手按在了門把手上,正要打算離開的時候,回頭看到了桌上的手機。這是一款最新款的智能手機,還很新。這種手機很值錢啊,他心裏如是想著。猶豫了片刻後,他拿走了手機。

深夜,一道黑影從六樓慢慢走了下來,消失在了夜色中……

夏朗一晚上都沒有睡,他一直相信羅卡定律是難違的真理,不相信一個人可以不留痕跡地撤出案發現場。他熬了一宿,甚至還從證物室拿來了幾樣證物,可是都沒有發現。煙灰缸裏的煙頭堆成了一座山,整間辦公室煙霧繚繞。

曹妤冒冒失失地推開了門:“夏隊……咳咳……”她被滿室的煙霧嗆得咳嗽了兩聲。

“什麽事?”夏朗有氣無力的問道。

“又……又出事了。”

夏朗仿佛受到了電擊般,立刻站了起來。

案發地點在3540家屬院,這裏以前屬於兵工廠,後來成了民營的被服廠。90年代末,工廠倒閉,這裏的建築也成為了老式的小區。從這裏往北走不遠,就能到達距離離火市最近的海邊。和前兩次案發地點一樣,位於小區15號樓的2單元602室。

夏朗趕到這裏的時候,從五樓到六樓是一路擠上來的,圍觀的人太多了。警戒線外維持秩序的警察累得一腦門兒的汗,最後不得不摘下大檐帽扇著風。夏朗掀開了警戒線鉆了進去,進入屋子後,看到了仰面躺在瓷磚地板上的女人。

“死者是這裏的住戶,狄慶蓮,今年三十四歲,未婚。”

“葉理呢?”

“正在路上。”韓笑說道,“大早晨地就碰到了這事,大家都在往這邊趕。”

“屍體是誰發現的?”

韓笑指了一下臥室裏。走進去,發現一個中年女人坐在那裏,渾身打著哆嗦,臉上一點兒血色都沒有。她四十多歲的年紀,穿著藍色的工作服,黃色的帽子拿在了手裏打著顫,頭發胡亂地紮在了腦後。

夏朗看到了工作服上的字,是某家牛奶公司。

“夏阿姨,這是我們市局的刑偵支隊長夏朗,有什麽話你就和他說好了。”曹妤是個女孩兒,親和力很強。

這個被稱為夏阿姨的女人擡頭看著夏朗,從她的眼神中,夏朗讀出了恐懼、不安、後怕、緊張等多種情緒。“好巧啊,你姓夏,我也姓夏。”這樣的開場白,夏朗以前從來沒有嘗試過,他只是想讓被詢問人放輕松一些。

夏阿姨看了一眼夏朗,猶豫了許久,才慢慢說道:“我……我每天都來這裏送牛奶。狄慶蓮都是開門來接,今天我敲了敲門……這門就自己開了,我推開門還叫了她一聲呢,沒想到……沒想到就看到她……”她不敢說下去了,渾身哆嗦著,仿佛看到了世間最可怕的東西。

“狄慶蓮平時和什麽人來往比較密切?”

“我平時不住這裏,和狄慶蓮認識,也是因為每天都來她這裏送牛奶。我……我不知道。”

夏朗讓曹妤負責筆錄,自己則出門想要簡單看一下屍體。雖然不是法醫專業,但是這一行浸泡得久了,夏朗也能依稀看出些什麽來。

“怎麽樣?”

夏朗正蹲在屍體旁邊看著,忽然聽到了葉理的聲音,擡頭一看,他正站在自己面前換著白大褂。

夏朗站起來:“還是你來吧,我最多只能看出死者的死亡時間不超過八個小時。”

葉理戴上了白手套,招呼助手過來。兩人蹲在屍體旁邊進行逐步屍檢。

而痕檢科的老李也很快有了收獲,在頂樓的天臺上發現了一枚腳印。李忠柳皺著眉頭:“一看這腳印就知道是犯下前兩件案子的那小子,哎,你們取模的時候小心點兒。”

最後忙了一上午的時間,葉理通過初步屍檢的傷口、死亡時間等,斷定和之前兩件案子有關;李忠柳也通過專業的技術手段鎖定了案犯為同一人;夏朗更是一眼就看出來了。可問題是,大家都知道兇手是同一人,但偏偏這小子就像是泥牛入海,一點兒音信都沒有。

初步現場取證的工作已經完成,大家陸續撤走了,畢竟回局裏肯定還要開個會議。估計會上還得忍受付如丞的斥責。夏朗也帶著刑偵支隊準備撤離現場,可就在這時候,一個三十歲左右的男人突然跌跌撞撞地跑了過來,不顧警戒線外警察的阻攔,大聲喊著:“阿蓮,阿蓮啊!”是南方口音。

“怎麽回事?”夏朗走過去問道。

“警官,警察大哥,求求你告訴我,阿蓮怎麽了?她到底怎麽了?”男人的情緒很激動,一把抓住了夏朗的衣襟,哭喊著問道。

“餵,別動手,你先別激動,快松開,松開手!”旁邊的幾個警察急忙沖上來拉開了他。

他慟哭道:“阿蓮,阿蓮啊!”

足足花了半個多小時的時間,才安撫住了這人的情緒。而從隨後的詢問中,警方也得知了他的身份:袁帥傑,廣東人,在離火市的某保險公司擔任保險銷售。在兩個月前,因為工作原因,他和死者狄慶蓮相識,發展成了情侶關系。本來兩人還商量著下個月搬到袁帥傑的家中一起住,這套房就租出去,沒想到卻發生了這樣的事。

一說起這些事情,袁帥傑很是懊悔地說道:“都怪我,都怪我啊!我讓她這個月就搬過來了,我……我要是能堅持一下就好了!”他一邊後悔地大哭,一邊狠命捶著自己的腦袋。

“夏隊,這些物證沒問題的話我們就帶回去了。”證物組的同事走過來,抱著裝滿證物袋的箱子說道。

夏朗拿過來,讓袁帥傑看看有沒有遺漏什麽。他既然是死者狄慶蓮的男朋友,肯定知道更多的情況。

袁帥傑只是瞄了一眼,眼神卻盯住了,良久之後,他擡起頭來問了一句:“手機呢?我前天剛送給她一款手機。”

夏朗心下一沈,問同事:“有沒有看到手機?”

同事搖了搖頭:“只發現了一條手機的充電器,沒有看到手機。”

前兩件案子,現場沒有任何的財物遺失,而且狄慶蓮的手機一定會隨身攜帶,為什麽會沒有呢,難道被犯罪嫌疑人拿走了嗎?

而負責現場搜查的警察也反映了相關情況:現場沒有發現被翻動的痕跡,死者的錢包、首飾等值錢的物品都存在,獨獨少了一部手機。而袁帥傑也反映,昨晚11點還和狄慶蓮通過話,當時手機還在她手中,並且她也提到了自己在家。看來,手機可能是真的被兇手拿走了。

為什麽……兇手為什麽會對手機情有獨鐘呢?夏朗陷入了沈思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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